溝通和理解如何才能完美契合?這是廣告業(yè)多年來探討的話題之一。杰亨利法則認為,坦率是個好辦法。
杰亨利法則是以發(fā)明人杰瑟夫·盧夫特和亨利·英格拉姆的名字命名的,法則的核心是堅信相互理解,這樣能夠提高知覺的精確性并促進溝通的效果。
廣告的特性就是溝通,它一頭連接著廣告主,一頭連接著消費者,溝通無可避免。而杰亨利法則從兩個維度上劃分了促進或阻礙人際溝通的個體傾向性:揭示和反饋。法則中的揭示是指個體在溝通中坦率公開自己的情感、經(jīng)歷和信息的程度·而反饋則指的是個體成功地從別人那里了解自己的程度。
但是在廣告學里,揭示是指提示產(chǎn)品或服務的本質(zhì),而反饋則是收集來自消費者的意見等信息。
根據(jù)杰亨利法則的四個窗口(開放窗口、盲目窗口、隱藏窗口和未知窗口)可以看出,在信息交流中,依舊存在不對稱的狀況,例如在盲目窗口,有人很清楚,而當事人卻可能不知道。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經(jīng)過研究發(fā)現(xiàn),溝通的位差效應有多層次的原因,來自領導層的信息只有20%-25%被下級知道并正確理解,而從下到上反饋的信息則不超過10%,平行交流的效率則可達到90%以上。
杰亨利法則曾假設,當信息足夠開放時,人們之間的理解都會更加完善,因此,坦率的溝通是一切交流之本。
只有清楚地知道受眾想要什么,商家才能投其所好。因此在廣告中,直接告訴受眾他們想知道的,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而在廣告中也呈現(xiàn)了這樣的跡象,越來越多的廣告熱衷于揭示本質(zhì)。例如,牛奶產(chǎn)品會宣揚奶制品源頭,礦泉水則突出產(chǎn)地不一般等。
嚴格來說,廣告是一種單方面的信息傳播,通常情況下是商家將自己想要表達的信息通過廣告活動傳遞給消費者,而消費者的反饋信息只有通過銷售量來體現(xiàn)。
另外,說到廣告中的坦率,那就不得不說與之對立的欺瞞廣告,因為只有通過對比才能清楚地看到,在廣告活動中,究竟是以哪種方式和消費者溝通才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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